♦ 109學年度入學,畢業後取得藥師資格者,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,應附修習中藥課程達標準之證明文件
(中藥課程17學分+中藥實習160小時)。
♦ 證明文件 (各校格式版本不一,範例圖示僅供參考)